/sc/product/mpf-hongkong/useful-information/declared-guaranteed-rate-of-return-history-for-guaranteed-fund/index.html
由 (月/日/年) 至 (月/日/年) 宣告保证回报率 (%)*
04/01/2026 09/30/2026 2.50%
10/01/2025 03/31/2026 2.50%
04/01/2025 09/30/2025 2.50%
10/01/2024 03/31/2025 2.50%
04/01/2024 09/30/2024 2.50%
10/01/2023 03/31/2024 2.50%
04/01/2023 09/30/2023 2.50%
10/01/2022 03/31/2023 2.50%
04/01/2022 09/30/2022 2.50%
10/01/2021 03/31/2022 2.50%
04/01/2021 09/30/2021 2.50%
10/01/2020 03/31/2021 2.50%
04/01/2020 09/30/2020 2.50%
10/01/2019 03/31/2020 2.50%
04/01/2019 09/30/2019 2.50%
10/01/2018 03/31/2019 2.50%
04/01/2018 09/30/2018 2.50%
10/01/2017 03/31/2018 2.50%
04/01/2017 09/30/2017 2.50%
10/01/2016 03/31/2017 2.50%
04/01/2016 09/30/2016 2.50%
10/01/2015 03/31/2016 2.50%
04/01/2015 09/30/2015 2.50%
10/01/2014 03/31/2015 4.00%
04/01/2014 09/30/2014 4.00%
10/01/2013 03/31/2014 4.00%
04/01/2013 09/30/2013 4.00%
10/01/2012 03/31/2013 4.00%
04/01/2012 09/30/2012 4.00%
10/01/2011 03/31/2012 5.00%
04/01/2011 09/30/2011 5.00%
10/01/2010 03/31/2011 5.00%
04/01/2010 09/30/2010 5.00%
10/01/2009 03/31/2010 5.00%
04/01/2009 09/30/2009 5.00%
10/01/2008 03/31/2009 5.00%
04/01/2008 09/01/2008 5.00%
10/01/2007 03/31/2008 5.00%
04/01/2007 09/30/2007 5.00%
10/01/2006 03/31/2007 5.00%
01/20/2006 09/30/2006 5.00%
*以供款净额计算〔即供款金额扣减任何卖出差价〕。

保证机制

若计划成员有供款净额投资于保证基金内,受讬人将会为该计划成员维持一个名义保证户口,用以纪录该计划成员所作或为该计划成员所作的供款净额及因应所有这些供款净额累积的利息。利息总额将根据该利息期所宣告的适用保证回报率累积〔不完整利息期的应得利息将按比例计算〕。每一个利息期的保证回报率相对于上一个利息期可以不变、增加或减少。万通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有酌情权公布保证回报率,而保证回报率可以高于或等于零。在最迟于每一个利息期完结之十四日前,万通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必须以通告形式向受讬人公布适用于下一个利息期的保证回报率,而受讬人须于实际情况许可下尽早于每一个利息期完结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计划成员该项公布。

这项保证将由万通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计划成员:

(i) 只在下列任何一种合资格情况下以整笔支付方式提取累算权益时提供:1) 年满正常退休年龄;2) 年满提早退休年龄;3) 身故;或 4)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或

(ii) 在下列任何一种合资格情况下以分期支付方式提取累算权益时提供:l)年满正常退休年龄;或2)年满提早退休年龄。 计划成员可得到名义保证户口内的款额或实际赎回款额,以较高者为准。在部份提取的情况下,帐户的结余应按单位的削减的数量按相同比例减少。

如计划成员是以其他原因提取保证基金,可提取金额将会是实际赎回款额〔受基础投资基金的表现及市场波动影响〕。只要余下的供款净额仍然保留在保证基金内及只在合资格情况下提取该结余,保证金额仍会生效。保证费将会继续适用于余下的供款净额。

如计划成员在年满退休或提早退休年龄以分期支付方式提取累算权益,所提取的金额将会于实际赎回款额或名义保证帐户内的保证净额较高者中扣除。另一个帐户的结余亦会按单位的削减的数量按相同比例减少。

备注
  •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须注意投资价值与回报可升可跌。
  • 欲知本计划的详情,敬请参阅本强积金计划说明书。
  • 欲知保证基金的详情,敬请参阅本强积金计划说明书的第8.3.2条。
显示更多

注意事项

本网页只载有一般资料供参考之用。本网页当中的资料和数据乃取自万通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万通保险)及其子公司认为可靠的来源。万通保险及其子公司并不保证或表述从第三者来源所得之资料和数据乃正确、完整及准确。

由于互联网可能受干扰或传送中断,或由于使用量过高而传送可能延滞,或由于互联网之公开性质而可能出现不正确资料之传送,因此,有关资料可能会不完整、经过修改或改动,而万通保险及其子公司并不保证资料乃完整。

在浏览此网页前,请先阅览下列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1.万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本计划」﹞是一项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

2.投资涉及风险;本计划内的每一项投资选择不一定适合所有人士。投资回报并无担保,而您的投资 / 累算权益或会承受重大损失。

3.您在作出投资选择前,您必须衡量个人可承受风险的程度及您的财政状况。在选择成分基金时,如您就某一项成分基金是否适合您﹝包括是否符合您的投资目标﹞而有任何疑问,请征询财务及/或专业人士的意见,并因应您的个人状况而选择最适合您的成分基金。如您没有指明投资选择,您作出的供款及/或转移至本计划的权益将根据第6条所说明的预设投资策略而投资,而该安排并不一定适合您。

4.本计划内的保证基金只投资于由万通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提供以保单形式成立的基础核准汇集投资基金,而有关保证亦由万通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提供。因此,您于保证基金的投资﹝如有﹞将受万通保险国际有限公司的信用风险所影响。这项保证将由万通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于计划成员只在下列任何一种合资格情况下提取累算权益时提供:l)年满正常退休年龄;2)年满法定提早退休年龄;3)身故;或4)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有关信用风险、保证特点及保证条件的详情,请参阅本强积金计划说明书的第3.1.1及8.3.2条。

5.强积金保守基金的费用及收费可(一)透过扣除强积金保守基金及其基础投资基金资产收取;或(二)透过扣除成员帐户中的基金单位收取。本计划内的强积金保守基金采用方式(一)收费,故所列之单位价格 / 资产净值 / 基金表现已反映收费之影响。

6.您切勿仅根据本网页的资料而作出投资决定。有关详情,包括产品特点及所涉及的风险,请参阅本强积金计划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3条。

7.本强积金计划说明书第3条所载之投资风险水平,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应视为代替独立专业人士意见。各成分基金之投资风险水平是由受托人根据相关成分基金的股票的比例厘定并会不时作出检讨,有可能在不作出预先通知的情况下作出更改。投资风险水平并不是一种财务工具,亦不应依赖作为投资决定及选取成分基金的根据。

不同意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