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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月/日/年) 至 (月/日/年) 宣告保證回報率 (%)*
04/01/2026 09/30/2026 2.50%
10/01/2025 03/31/2026 2.50%
04/01/2025 09/30/2025 2.50%
10/01/2024 03/31/2025 2.50%
04/01/2024 09/30/2024 2.50%
10/01/2023 03/31/2024 2.50%
04/01/2023 09/30/2023 2.50%
10/01/2022 03/31/2023 2.50%
04/01/2022 09/30/2022 2.50%
10/01/2021 03/31/2022 2.50%
04/01/2021 09/30/2021 2.50%
10/01/2020 03/31/2021 2.50%
04/01/2020 09/30/2020 2.50%
10/01/2019 03/31/2020 2.50%
04/01/2019 09/30/2019 2.50%
10/01/2018 03/31/2019 2.50%
04/01/2018 09/30/2018 2.50%
10/01/2017 03/31/2018 2.50%
04/01/2017 09/30/2017 2.50%
10/01/2016 03/31/2017 2.50%
04/01/2016 09/30/2016 2.50%
10/01/2015 03/31/2016 2.50%
04/01/2015 09/30/2015 2.50%
10/01/2014 03/31/2015 4.00%
04/01/2014 09/30/2014 4.00%
10/01/2013 03/31/2014 4.00%
04/01/2013 09/30/2013 4.00%
10/01/2012 03/31/2013 4.00%
04/01/2012 09/30/2012 4.00%
10/01/2011 03/31/2012 5.00%
04/01/2011 09/30/2011 5.00%
10/01/2010 03/31/2011 5.00%
04/01/2010 09/30/2010 5.00%
10/01/2009 03/31/2010 5.00%
04/01/2009 09/30/2009 5.00%
10/01/2008 03/31/2009 5.00%
04/01/2008 09/01/2008 5.00%
10/01/2007 03/31/2008 5.00%
04/01/2007 09/30/2007 5.00%
10/01/2006 03/31/2007 5.00%
01/20/2006 09/30/2006 5.00%
*以供款淨額計算﹝即供款金額扣減任何賣出差價﹞。

保證機制

若計劃成員有供款淨額投資於保證基金內,受託人將會為該計劃成員維持一個名義保證戶口,用以紀錄該計劃成員所作或為該計劃成員所作的供款淨額及因應所有這些供款淨額累積的利息。利息總額將根據該利息期所宣告的適用保證回報率累積〔不完整利息期的應得利息將按比例計算〕。每一個利息期的保證回報率相對於上一個利息期可以不變、增加或減少。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有酌情權公佈保證回報率,而保證回報率可以高於或等於零。在最遲於每一個利息期完結之十四日前,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必須以通告形式向受託人公佈適用於下一個利息期的保證回報率,而受託人須於實際情況許可下盡早於每一個利息期完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計劃成員該項公佈。

這項保證將由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於計劃成員:

(i) 只在下列任何一種合資格情況下以整筆支付方式提取累算權益時提供:1) 年滿正常退休年齡;2) 年滿提早退休年齡;3) 身故;或 4)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或

(ii) 在下列任何一種合資格情況下以分期支付方式提取累算權益時提供:l)年滿正常退休年齡;或2)年滿提早退休年齡。 計劃成員可得到名義保證戶口內的款額或實際贖回款額,以較高者為準。在部份提取的情況下,帳戶的結餘應按單位的削減的數量按相同比例減少。

如計劃成員是以其他原因提取保證基金,可提取金額將會是實際贖回款額〔受基礎投資基金的表現及市場波動影響〕。只要餘下的供款淨額仍然保留在保證基金內及只在合資格情況下提取該結餘,保證金額仍會生效。保證費將會繼續適用於餘下的供款淨額。

如計劃成員在年滿退休或提早退休年齡以分期支付方式提取累算權益,所提取的金額將會於實際贖回款額或名義保證帳戶內的保證淨額較高者中扣除。另一個帳戶的結餘亦會按單位的削減的數量按相同比例減少。

備註
  • 投資涉及風險。投資者須注意投資價值與回報可升可跌。
  • 欲知本計劃的詳情,敬請參閱本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 欲知保證基金的詳情,敬請參閱本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第8.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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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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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1.萬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本計劃」﹞是一項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

2.資涉及風險;本計劃內的每一項投資選擇不一定適合所有人士。投資回報並無擔保,而您的投資 / 累算權益或會承受重大損失。

3.您在作出投資選擇前,您必須衡量個人可承受風險的程度及您的財政狀況。在選擇成分基金時,如您就某一項成分基金是否適合您﹝包括是否符合您的投資目標﹞而有任何疑問,請徵詢財務及/或專業人士的意見,並因應您的個人狀況而選擇最適合您的成分基金。如您沒有指明投資選擇,您作出的供款及/或轉移至本計劃的權益將根據第6條所說明的預設投資策略而投資,而該安排並不一定適合您。

4.本計劃內的保證基金只投資於由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提供以保單形式成立的基礎核准匯集投資基金,而有關保證亦由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提供。因此,您於保證基金的投資﹝如有﹞將受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信用風險所影響。這項保證將由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於計劃成員只在下列任何一種合資格情況下提取累算權益時提供:l)年滿正常退休年齡;2)年滿提早退休年齡;3)身故;或4)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有關信用風險、保證特點及保證條件的詳情,請參閱本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第3.1.1及8.3.2條。

5.強積金保守基金的費用及收費可(一)透過扣除強積金保守基金及其基礎投資基金資產收取;或(二)透過扣除成員帳戶中的基金單位收取。本計劃內的強積金保守基金採用方式(一)收費,故所列之單位價格 / 資產淨值 / 基金表現已反映收費之影響。

6.您切勿僅根據本網頁的資料而作出投資決定。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所涉及的風險,請參閱本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相關條款,特別是第3條。

7.本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第3條所載之投資風險水平,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應視為代替獨立專業人士意見。各成分基金之投資風險水平是由受託人根據相關成分基金的股票的比例釐定並會不時作出檢討,有可能在不作出預先通知的情況下作出更改。投資風險水平並不是一種財務工具,亦不應依賴作為投資決定及選取成分基金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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