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劃屬「專業組合式」計劃,由7個專門機構負責執行不同的職能,而各個機構皆為其專業範疇內的佼佼者,實為客戶信心之保證。
| 強積金計劃營辦人 | 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
| 受託人及保管人 |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萬通保險集團成員並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核准的強積金受託人) |
| 投資經理 | 安聯環球投資亞太有限公司 信安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 施羅德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摩根資產管理(亞太)有限公司 景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 系統營運者 | 積金易平台有限公司 |
| 核數師 |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 |
萬通信託有限公司作為本計劃的受託人,匯集各方資源,堅守三大承諾,為每位強積金客戶提供專業建議、專業管理及優質服務,致力成為你的強積金專家。
專業建議
每位強積金顧問均接受過嚴格訓練,並取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註冊強積金中介人資格。
專業管理
- 提供14種具不同程度投資回報及風險的成分基金及預設投資策略,以迎合個別客戶的投資需要及目標。
- 保證基金為供款淨值(即供款金額扣減任何賣出差價)提供回報保證△。本計劃內的保證基金只投資於由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提供以保單形式成立的基礎核准匯集投資基金,而有關保證亦由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提供。因此,計劃成員於保證基金的投資﹝如有﹞將受萬通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信用風險所影響。有關信用風險、保證特點及保證條件的詳情,請參閱本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第3.1.1及8.3.2條。
- 聘用投資經驗豐富及具備專業資格的環球投資經理,為計劃成員達到其投資目標。
優質服務
- 強積金網上服務。
- 設有客戶服務中心,由具備專業資格的客戶服務主任提供有關強積金的專業服務,並與客戶保持緊密聯繫。
- 其他増值服務包括:
- 免費贈送行政電腦軟件「萬全強積金供款計算系統」,讓僱主簡易地計算強積金供款,使行政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 免費強積金研討會,讓僱主及僱員更深入了解強積金計劃的各項範疇。
成分基金選擇
本計劃備有14種成分基金,為計劃成員提供多項投資選擇,以迎合不同的財務需要。
| 成分基金 | 風險程度* |
|---|---|
| 強積金保守基金 | 屬低風險投資。 |
| 保證基金 | 為供款淨值(即供款金額扣減任何賣出差價)提供回報保證△ ,屬低度至中度風險投資。 |
| 環球均衡基金 | 屬中度風險投資。 |
| 環球增值基金 | 屬中度至高度風險投資。 |
| 環球證券基金 | 屬高度投資風險。 |
| 環球債券基金 | 屬低度投資風險。 |
| 亞洲債券基金 | 屬低度投資風險。 |
| 香港股票基金 | 屬高度投資風險。 |
| 亞太股票基金 | 屬高度投資風險。 |
| 歐洲股票基金 | 屬高度投資風險。 |
| 美國股票基金 | 屬高度投資風險。 |
| 大中華股票基金 | 屬高度投資風險。 |
| 65歲後基金 | 屬低度至中度投資風險。 |
| 核心累積基金 | 屬中度至高度投資風險。 |
收費及開支一覽表
| 費用類別 | 現行收費(港幣) | 付款人 |
|---|---|---|
| 計劃參加費 | 零 | 僱主 / 自僱計劃成員 |
| 年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費用、開支及收費類別 | 成分基金名稱 | 現行收費率 | 付款人 |
|---|---|---|---|
| 供款費 | 所有成分基金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賣出差價 | 強積金保守基金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其他成分基金 | 零 | 計劃成員 | |
| 買入差價 | 強積金保守基金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其他成分基金 | 零 | 計劃成員 | |
| 權益提取費 | 所有成分基金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收費、開支及費用類別 | 成分基金名稱 | 現行收費率 | 付款人 |
|---|---|---|---|
| 賣出差價 | 強積金保守基金 | 零 | 有關基礎投資基金資產 |
| 保證基金 | |||
| 環球均衡基金 | |||
| 環球增值基金 | |||
| 香港股票基金 | |||
| 大中華股票基金 | |||
| 其他成分基金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買入差價 | 強積金保守基金 | 零 | 有關基礎投資基金資產 |
| 保證基金 | |||
| 環球均衡基金 | |||
| 環球增值基金 | |||
| 香港股票基金 | |||
| 大中華股票基金 | |||
| 其他成分基金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收費、開支及費用類別 | 成分基金名稱 | 現行收費率 | 從以下項目扣除 |
|---|---|---|---|
| 基金管理費 (有關定義,請參閱本強積金計劃說明書「詞彙表」部分) |
保證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 0.91% 說明 G** | 有關成分基金資產及基礎投資基金資產 |
| 環球均衡基金 | |||
| 環球增值基金 | |||
| 香港股票基金 | |||
| 強積金保守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 0.73% 說明 D,G** | ||
| 環球債券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 1.02% 說明 G** | ||
| 大中華股票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1.0395% 說明 G**** | ||
| 美國股票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 0.98% 說明 B5,G** | ||
| 亞洲債券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 1.02% 說明 G | ||
| 亞太股票基金 | |||
| 環球證券基金 | |||
| 歐洲股票基金 | |||
| 65歲後基金 | 淨值的每年0.67% 說明 G**** | ||
| 核心累積基金 | |||
| 保證費 說明 2 | 保證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1.75% | 基礎保險計劃資產 |
- 補償基金的徵費(如有的話);
- 彌償保險費▲;
- 法律服務費▲;
- 核數師費▲; 及
- 基金會計費▲ (每項成分基金每年收取7,500美元)。
▲ 此收費於所有成分基金的資產中扣除(保證基金除外,保證基金的有關收費已於基礎投資基金層面收取)。
- 彌償保險費▼;
- 法律服務費##; 及
- 核數師費##;
***此收費率並不包括一些開支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基礎投資基金的核數師的費用及開支、彌償保險費、出版費、投資交易處理費及法律費用。)
****此收費率並不包括一些開支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核數師、註冊人及基礎投資基金的投資的保管人的費用及開支)。保管人費用包括按投資的規模及投資的市場而收取的保管市場價值費用,及按交易數目而收取的保管交易額費用。
| 成分基金 | 受託人費說明 5 | 投資管理費 | 應支付予積金易平台公司的費用說明6 | 成員服務費說明7 |
|---|---|---|---|---|
| 保證基金說明2 | 零 | 零 | 每年0.37% | 每年 0.13% |
| 環球均衡基金說明2 | 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14% | 資產淨值的每年0.20%-0.30% 說明1 | 每年 0.13% | |
| 環球增值基金說明2 | 每年 0.13% | |||
| 香港股票基金說明2 | 資產淨值的每年0.33%-0.43% 說明1 | 零 | ||
| 強積金保守基金說明3 | 資產淨值的每年0.14% | 零 | 零 | |
| 環球債券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38% | 每年 0.13% | ||
| 大中華股票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50% | 零 | ||
| 美國股票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26% | 每年0.33% | 每年 0.13% | |
| 亞洲債券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38% | 每年0.37% | 每年 0.13% | |
| 亞太股票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26% | 每年 0.13% | ||
| 環球證券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38% | 每年 0.13% | ||
| 歐洲股票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38% | 每年 0.13% | ||
| 65歲後基金 | 零 | 零 | ||
| 核心累積基金 | 零 |
| 成分基金 | 基礎受託人費 | 投資管理費 | 保管人/行政費 |
|---|---|---|---|
| 保證基金說明2 | 於核准匯集投資基金保險計劃層面的受託人收取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 0.14% 於核准匯集投資基金層面的受託人收取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07% 說明1 | 資產淨值的每年0.20%-0.30% 說明1 | 零 |
| 環球均衡基金 說明2 | 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07% 說明1 | 零 | |
| 環球增值基金說明2 | |||
| 香港股票基金說明2 | |||
| 強積金保守基金說明3 | 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07% | 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25% | |
| 環球債券基金 | 零 | 零 | |
| 大中華股票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0295% | 零 | |
| 美國股票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12% | 零 | |
| 亞洲債券基金 | 零 | ||
| 亞太股票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12% | ||
| 環球證券基金 | 零 | ||
| 歐洲股票基金 | 零 | ||
| 65歲後基金 | 資產淨值的每年0.08% | 資產淨值的每年0.08% | |
| 核心累積基金 |
# 有關詳情,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說明 1 就保證基金、環球均衡基金及環球增值基金而言,投資經理收取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30%的整筆費用(當達到規定的基金規模時,將收取0.27%的較低費用),當中包括:(i) 由基礎投資基金的受託人收取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07%的受託人費(「基礎受託人費」);及(ii) 投資管理費(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30%的整筆費用與基礎受託人費的淨差額)。
就香港股票基金而言,投資經理收取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43%的整筆費用(當達到規定的基金規模時,將收取0.40%的較低費用),當中包括:(i) 由基礎投資基金的受託人收取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07%的基礎受託人費;及(ii) 投資管理費(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43%的整筆費用與基礎受託人費的淨差額)。
說明 2 現時上述成分基金及其相關基礎投資基金收取的總基金管理費將固定為資產淨值的每年0.91%。為使總基金管理費維持於資產淨值的每年0.91%,受託人已免除部分上述成分基金的受託人費用。
說明 3 現時上述成分基金及其相關基礎投資基金收取的總基金管理費(計及上述說明D 的回贈後)為資產淨值的每年最高0.73%。
說明 4 經計及上文說明 E 所述的回贈。
說明 5 受託人費是就受託人履行其作為本計劃的受託人及保管人的職責以及與連接積金易平台相關的其他職責而向受託人支付。
說明 6 積金易公司就其提供的計劃行政服務向受託人收取費用,而受託人將就獲提供上述服務從本計劃的資產中收取該等費用。
說明 7 「成員服務費」是指支付予強積金計劃營辦人的費用,以提供以下持續服務予所有成員,以促進其利益:(i) 透過多種渠道(包括網上平台及流動應用程式)定期提供有關強積金權益及投資的最新資訊,例如基金便覽及通訊;(ii) 維護專屬企業網站,提供全面的計劃資料及資源,以協助成員了解強積金投資;(iii) 提供客戶服務渠道,以處理成員的查詢、要求及投訴;(iv) 提供教育支援,例如舉辦講座及網上研討會,以促進財務知識及退休策劃的明智決策。
| 收費及開支類別 | 現行收費率 | 付款人 |
|---|---|---|
| 提取自願性供款的提取費用 | 零 | 計劃成員 |
| 以分期支付方式支付累算權益的費用 (除在任何一年內的首12期付款以外)(說明8) | 港幣100元 | 計劃成員 |
說明 8 計劃成員的累算權益在某年內以分期支付,則有關核准受託人不得就該年內的首12期付款,而向該計劃成員收取費用或施加罰款,或從該計劃成員的帳戶扣除費用或罰款(必要的交易費用除外)。隨後每次以分期支付方式支付累算權益將會收取港幣100元的費用。該費用將會從分期提取金額中扣除。但港幣100元的費用不適用於只從強積金保守基金的提取、全部或部份從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的提取及投資於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的計劃成員。
一份列明本計劃成分基金﹝強積金保守基金除外﹞持續成本的文件,及強積金保守基金年費解說例子現時已隨強積金計劃說明書一起派發。務請閣下在作出任何強積金投資決定之前,先參閱上述文件的最新版本。上述文件可向受託人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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