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种严重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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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计划涵盖68种主要严重疾病1、50种早期疾病1,以及31种原位癌 / 初期癌症2
- 即使受保人就早期疾病1甚或原位癌 / 初期癌症2提出索偿,保费仍将保持不变3
附注:
1. 受保人在保障生效日期或批准复效日期( 以较后日期为准) 的60天后出现癌症以外的主要严重疾病或早期疾病,便可提出索偿;而癌症的保障则需1年等候期。有关癌症可获支付的严重疾病保障,请参阅产品册子。
2. 原位癌 / 初期癌症的保障需有1年等候期 (由保障生效日期或批准复效日期( 以较后日期为准)起计)。有关可获支付的严重疾病保障,请参阅产品册子。
3. 一经受保,保费不会按受保人年龄增加或提出索偿而递增。然而,本公司有权在每次续期时更改所有在同一风险级别的受保人之续期保费,并会于保单周年前30天以书面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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