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疾】對沖危疾風險 確保臨危不亂

根據醫管局數據顯示,2020年癌症新增個案達34,179宗。近年,癌症更有年輕化趨勢;現時本港平均約每4名男性或每5名女性便有1人在75歲之前可能患上癌症。按數據分析顯示,癌症佔嚴重疾病賠償宗數超過七成,可見癌症的普遍性。

隨著醫療科技不斷進步,癌症死亡風險亦顯著下降,以男性常見的前列腺癌和女性常見的乳腺癌為例,5年整體相對存活率均高達84%。大前提是,癌症是非常「昂貴」的危疾,治療及復康期間所需醫療費用動輒過百萬元,加上因長期接受治療可能導致收入損失,會為患者及其家人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

患病與否,確實不能由自己所能控制;然而,要有效對沖危疾所引致的財務風險,卻可完全由自己掌控。因此,趁健康狀況良好時投保一份危疾保險,能為自己及家人帶來安心保障;而愈年輕投保,保費亦會更為划算。投保危疾保險的另一要點就是:「有」並不等於「足夠」,只因一旦患上危疾,有充裕的保障額作後盾,方可臨危不亂。

癌症除了原發,亦有可能復發、轉移或新發,因此,投保時可選擇提供多次賠付的計劃,為充滿不確定性的未來作好準備,同時,亦要留意癌症多次賠償的等候期。現時市場上的危疾保障要求兩次癌症賠償之間的等候期一般為3年,較貼心的計劃則會大大縮短等候期至1年,急患者之所急。此外,較周全的計劃更設有危疾現金津貼,一經確診患上指定危疾,便會每月支付現金津貼,並不設等候期,可供隨意運用,又或彌補收入損失。

如果癌症患者對一種或以上的一線治療(例如手術、化療、電療、標靶治療、免疫治療等)沒有反應或已告失效,是否再無計可施呢?

事實上,癌症試驗性藥物能為患者提供多一項治療上的選擇,有助提高存活率,惟費用一般較高昂,而現時市場上僅有少數危疾保障計劃涵蓋有關保障,於患者獲處方癌症臨床試驗第III階段的試驗性藥物時,以實報實銷形式賠償有關藥物的費用,讓治療更給力。

所謂「試驗性藥物」,是指在癌症新藥正式註冊前,會經過多重臨床試驗,到了臨床試驗第III階段,會招募數百至數千病人為對象進行試驗,以確認試驗新藥是否適合使用。經監管機構(例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歐洲藥品管理局、香港衞生署等)接納試驗新藥的臨床試驗數據後,新藥便可正式註冊並於臨床應用。

及早配置「保得廣、賠得足」的危疾保障,自可倍感安心,除可獲得充裕的財務支援,一旦不幸確診嚴重認知障礙症等指定疾病或其他情況以致精神上失去行為能力,只要透過危疾保險的預設指示權益,保單便可按預設指示轉至指定的摯愛家人,確保於緊急情況下可代為處理保單事宜,以及動用其資產。

常言道「健康就是財富」,保障好珍貴的健康,財富還會遠嗎?

撰文 : 許丹萍 萬通保險產品策略及定價部副總裁

欄名 :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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